第 67 章 公主请登基(十)(2 / 3)

一时间,含露殿中温情脉脉。

待皇帝走了,皇后微微低着头,看着被他拉过的手。

方才,她口中的陛下依稀是个爱女情深的父亲。

可事实上呢?她怀孕六月,江家想尽办法将先帝病重的消息送到了寿王的封地——远在南江边上的元江府,她这个夫君,寿王万俟礼当即决定带着她一同北上暗地里潜回繁京。

一路上,他们要横穿万俟礼几个兄弟的封地,不入官驿,不走官道,餐风露宿都是寻常,她挺着肚子跋山涉水到了繁京,万俟礼就带着她在江家的别院里等消息。

一天又一天,她看着自己的丈夫在

别院里犹如困兽,终于等到了她父亲连同司徒家一起造势,让先帝动心召他们夫妇回京。

“天助我也!哈哈哈!我就知道,九月,你怀的这个孩子是本王的福星!本王有神仙做女儿L,本王是天命所归的未来之君!”

万俟礼,他何曾真正在乎过悠儿L。

他在乎的是他自己。

看着一室的金玉,江九月忽然觉得目眩头晕。

“娘娘!”女官连忙扶住她。

“别叫太医。”她死死地抓住自己女官的手,“也别告诉我爹和悠儿L。”

“……是,娘娘。”

江九月坐在榻上,只觉得心和指尖一样是冷的。

她的悠儿L啊,她的心肝儿L,要是连娘都没了,悠儿L该怎么办呢?

“松园,我就不去了。”

江九月倚靠在引枕上。

“给我爹写封信。”

松园从前是皇家秋狩之地,占地千亩,除了七个各具风情同王府规制的宅院之外,更多的是能跑马围猎之地。

林朵娘才十六岁,自小就待在玉州一个山坳子的小村子里,要不是因为算数的本事奇高,引来了公主的招揽,只怕这辈子都未必能走出那一亩三分地儿L。

看见这样广阔的猎场,她脱了脚上的短靴就要冲过去,被孙雨瑶一把抓住了。

“你好歹也是公主府的客卿,怎么一看见林子像个急着回家的兔子?”

林朵娘对孙玉瑶吐了吐舌头。

“明明跟我一样大,总在我面前充大人!”

“是我充大人?还是你一点儿L也不像十六岁?像三岁半?”

两人吵吵嚷嚷,从她们身侧,几个女子也撑着伞走了过来。

“陛下疼宠公主,真是疼宠得天下皆知。”

听见这句感叹,苏姮微微一笑:

“公主说过,有些东西固然是给人添了堵,但是有,总比没有好。”

“也对。”刚刚发出感叹的越知微隔着细雨看向不远处的一队黑骑,带头之人俊美绝伦,正是被称作“公主鹰犬”的裴仲元,“有了这疼宠,才有了一些人对咱们公主前仆后继,又成了咱们公主的指间棋子。”

春风还凉,二人都穿着文士袍,像男子又不是男子。

苏姮忽然又笑了:

“之前公主说要教咱们骑马,有了这地方,恐怕三日之后公主就会跟咱们说她要咱们比骑术了。”

越知微看向自己的这位好友,眉头轻轻一动:

“苏姮,你竟然能笑着说出这种话?你可是怕马的人。”

“怕也得学。”苏姮无奈摇头,“咱们公主走的太快,要是不跟紧些,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甩下。”

想起一些被公主在经史学问上追在后面又逐渐超越的“往事”,两人都是一叹。

难啊难,跟着这么一位“主君”,她们两个活得都不太容易。

撑伞沿着石头铺成的路走

了一段儿L,苏姮说:

“公主带回来的那个卓妩君,应该就是罗丝丝向公主举荐之人吧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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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知微语气里藏着些嫉恨幽怨:

“罗丝丝可真是心机深沉,她自己跟公主请缨留在了玉州,后脚就举荐了自己的好友,人虽然不在公主身边,却让公主一直惦记她。”

苏姮失笑:

“你不也是向公主引荐了我?”

“那不一样。”道旁的海棠被雨水浇洗得可怜可爱,越知微驻足赏玩,“我引荐你是因为你确实身有才学,罗丝丝,跟在公主身边两年直到要走了才举荐卓妩君……”

苏姮摇头,轻声说:

“卓妩君毕竟是司徒尧的未婚妻,妻也好,妾也好,外室也好,这天底下有几个男人愿意用跟自己抢女人的男人?罗丝丝举荐了她,怎么也是担了干系的,等公主离开玉州才举荐,未必没有避嫌的意思。”

“司徒尧?那等比公主大了快一轮的老浊物公主哪里会跟人抢?分明是倒贴上来的。”

“咱们是公主的客卿、属官,自然这么想。可世人眼里……罢了。”苏姮自己打断了自己的话,“提这些真是没意思。”

二人走出了几百丈,到了山脚下,又缓步往回走。

刚回到院子里就被人召去了公主所